原标题:中控技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控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控技术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及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四)授权期限
期限自公司 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相应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单笔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业务,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决策审批行为后组织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单笔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业务,由董事长行使决策审批行为后交财务管理部门办理。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现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 2023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提交至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控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控技术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及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四)授权期限
期限自公司 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在相应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中单笔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业务,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决策审批行为后组织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单笔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业务,由董事长行使决策审批行为后交财务管理部门办理。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现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 2023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提交至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