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4首创01 : 2014年第一期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14首创01
2014年第一期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2014年第一期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在本期债券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或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4个重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12个计息年
度)内,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5%。每个重定价
周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在该重定价周期起息日前750个工作日的
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基本利差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为保证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和票面利率调整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第1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3日,到
期日为2017年11月3日,票面利率5.99%。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1个重定价周期末,我公司决定行使续
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将本期债券的
本期债券第2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17年11月3日,到
期日为2020年11月3日,票面利率为4.98%。根据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2个重定价周期末,我公司决定行使
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将本期债券
的期限延长3年至2023年11月3日。
本期债券第3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20年11月3日,到
期日为2023年11月3日,票面利率为4.77%。根据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3个重定价周期末,我公司决定行使
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将本期债券
的期限延长3年至2026年11月3日。
本期债券的第4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23年11月3日,
到期日为2026年11月3日,在第4个重定价周期内,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当期基准利率为2023年
11月3日前750个工作日的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99%,基本利差为2.25%,第3
个重定价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为4.24%。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博
联系电话:010-58385566
传 真:010-58383050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梅、张朦禹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特此公告。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14首创01
2014年第一期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2014年第一期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在本期债券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或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4个重定价周期(第1个计息年度至第12个计息年
度)内,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25%。每个重定价
周期所采用的基准利率为在该重定价周期起息日前750个工作日的
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基本利差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为保证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和票面利率调整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第1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3日,到
期日为2017年11月3日,票面利率5.99%。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1个重定价周期末,我公司决定行使续
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将本期债券的
本期债券第2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17年11月3日,到
期日为2020年11月3日,票面利率为4.98%。根据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2个重定价周期末,我公司决定行使
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将本期债券
的期限延长3年至2023年11月3日。
本期债券第3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20年11月3日,到
期日为2023年11月3日,票面利率为4.77%。根据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3个重定价周期末,我公司决定行使
续期选择权,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将本期债券
的期限延长3年至2026年11月3日。
本期债券的第4个重定价周期的起息日为2023年11月3日,
到期日为2026年11月3日,在第4个重定价周期内,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当期基准利率为2023年
11月3日前750个工作日的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99%,基本利差为2.25%,第3
个重定价周期期间的票面利率为4.24%。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博
联系电话:010-58385566
传 真:010-58383050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梅、张朦禹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