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PR武隆02 : 关于召开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127744 证券简称:PR武隆02
关于召开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召开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7年12月28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4.00亿元的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人拟提前偿还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现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代码:127744。
3、债券简称:PR武隆02。
4、基本情况: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2月28日,发行金额为4.00亿元,票面利率6.80%,债券期限为7年,并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3-7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的比例偿还本金。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已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截至本通知公告日本期债券存续金额为1.60亿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11月14日 14:00至 2023年11月14日
(六)召开地点: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3楼会议室。
(七)召开方式:现场
现场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投票及表决方式: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逾期或未表决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2)债券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本期债券的担保人;(6)其他发行人及债权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四、决议效力
(一)通过现场提交记名投票原件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五)。
(二)现场参加会议的出席人员应于 2023年11月14日 17:00前按要求完成投票。逾期或未表决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每一张未偿还“PR武隆 02/17武隆专项债 02”(面值为人民币40.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五)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在会议公告载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七)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样式参见附件三);(4)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非法人的,由负责人参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样式参见附件三);(4)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
5、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五)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于2023年11月10日16:00前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至发行人处(详见发行人联系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材料的债券持有人,需将参会回执及上述相关证明等纸质文件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当天递交至发行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二)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三)持有人会议的相关费用: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组织等费用由发行人承担;2、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费用,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发行人: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瑜
联系电话:13896669530
邮箱:291100177@qq.com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
2、债权代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崇昱、王天宁
联系电话:010-57631045
邮箱:rcy@swsc.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五)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无。
七、附件
附件一: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六: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23日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各位“PR武隆 02/17武隆专项债 02”债券持有人:
本公司拟提前兑付“PR武隆02/17武隆专项债02”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现将具体议案说明如下:
一、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4年每年的12月 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二)本金的兑付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 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金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 2020年至 2024年每年的1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次发行总额的 20%。每次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提前兑付方案
发行人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具体方案如下: (1)提前兑付兑息日:2023年11月23日。
(2)每张债券应付债券本金:40元。
(3)每张债券应付利息部分:2022年12月28日至提前兑付日期间的应计利息(算头不算尾,即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 2023年11月 23日提前兑付计算,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为票面利率(6.80%)×债券面值(40元)×330/365)= 2.4592 元。
(4)每张债券兑付全价:40.00元+2.4592 元=42.4592 元。
每张债券提前兑付全价采用以上价格,在提前兑付当日不另支付利息。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
附件二:
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PR武隆 02/17武隆专项债 02”债券持有人:
为提高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效率,发行人申请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作出如下变更: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为本公司(本机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债券持有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
人出席“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注:
1、 请在“同意”、 “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法人或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请填写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4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五: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
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知悉,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将出席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参会材料。
债券持有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40 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
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40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127744 证券简称:PR武隆02
关于召开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召开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7年12月28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4.00亿元的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人拟提前偿还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现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代码:127744。
3、债券简称:PR武隆02。
4、基本情况: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12月28日,发行金额为4.00亿元,票面利率6.80%,债券期限为7年,并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3-7个计息年度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20%的比例偿还本金。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已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截至本通知公告日本期债券存续金额为1.60亿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3年11月14日 14:00至 2023年11月14日
(六)召开地点: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3楼会议室。
(七)召开方式:现场
现场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投票及表决方式: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逾期或未表决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2)债券发行人;(3)债权代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本期债券的担保人;(6)其他发行人及债权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2)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议案2: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四、决议效力
(一)通过现场提交记名投票原件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五)。
(二)现场参加会议的出席人员应于 2023年11月14日 17:00前按要求完成投票。逾期或未表决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每一张未偿还“PR武隆 02/17武隆专项债 02”(面值为人民币40.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五)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在会议公告载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七)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样式参见附件三);(4)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非法人的,由负责人参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样式参见附件三);(4)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加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
5、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五)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于2023年11月10日16:00前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至发行人处(详见发行人联系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材料的债券持有人,需将参会回执及上述相关证明等纸质文件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当天递交至发行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二)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三)持有人会议的相关费用: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组织等费用由发行人承担;2、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费用,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发行人: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瑜
联系电话:13896669530
邮箱:291100177@qq.com
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
2、债权代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崇昱、王天宁
联系电话:010-57631045
邮箱:rcy@swsc.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五)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其他
无。
七、附件
附件一: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六: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特此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23日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附件一:
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各位“PR武隆 02/17武隆专项债 02”债券持有人:
本公司拟提前兑付“PR武隆02/17武隆专项债02”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
现将具体议案说明如下:
一、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 2024年每年的12月 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二)本金的兑付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 7年,每年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金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 2020年至 2024年每年的1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次发行总额的 20%。每次还本时,本金根据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提前兑付方案
发行人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具体方案如下: (1)提前兑付兑息日:2023年11月23日。
(2)每张债券应付债券本金:40元。
(3)每张债券应付利息部分:2022年12月28日至提前兑付日期间的应计利息(算头不算尾,即资金实际占用天数),按照 2023年11月 23日提前兑付计算,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为票面利率(6.80%)×债券面值(40元)×330/365)= 2.4592 元。
(4)每张债券兑付全价:40.00元+2.4592 元=42.4592 元。
每张债券提前兑付全价采用以上价格,在提前兑付当日不另支付利息。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
附件二:
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PR武隆 02/17武隆专项债 02”债券持有人:
为提高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效率,发行人申请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作出如下变更: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新条款内容 |
第十二 条 | 本规则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 于会议召开前 15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向全 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 本规则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 于会议召开前 5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向全 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
第十三 条 |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三)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四)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之代理人的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 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 达时间和地点; (五)召集人名称及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 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开日 5个工作日前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 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 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三)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四)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之代理人 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五)召集人名称及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 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2个工作日前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会议通知发 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
第十六 条 |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或债权 代理人住所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应设置 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 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 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 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 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 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 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 方式等信息。 |
第十七 条 | 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延期或取消,一旦出现 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 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 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延期或取消,一旦出 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在不晚于 原定召开日前 1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 因。 |
第二十 | 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现场 | 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 |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新条款内容 |
六条 | 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 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 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决定以后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 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 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 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为本公司(本机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债券持有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
人出席“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 1 : 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 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 |||
议案 2: 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 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1、 请在“同意”、 “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法人或负责人签章、加盖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请填写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4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五: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
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知悉,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将出席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参会材料。
债券持有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40 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
专项债券(第二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 1 : 关于提前兑付“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 二期)”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 | |||
议案 2: 关于变更“2017年重庆市武隆城乡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 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40元为一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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