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瑞德:ST瑞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7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37,298,255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变卖已流拍。
一、本次变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左洪波公证债权文书纠纷,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了股权变卖公告,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
二、本次变卖的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6日,公司查询了“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本次变卖的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已流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主要内容为注入资产2015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7,879.59万元;2015年与2016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69,229.58万元;2015年、2016年与2017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121,554.46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补偿。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首先由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根据注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左洪波、褚淑霞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已超过其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尚未履行完毕,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7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37,298,255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变卖已流拍。
一、本次变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因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左洪波公证债权文书纠纷,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了股权变卖公告,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
二、本次变卖的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6日,公司查询了“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本次变卖的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已流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主要内容为注入资产2015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7,879.59万元;2015年与2016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69,229.58万元;2015年、2016年与2017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121,554.46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补偿。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首先由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根据注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左洪波、褚淑霞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已超过其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尚未履行完毕,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推荐阅读:
上海人寿荣获“2023优秀健康管理服务企业”
远超预期!PCB行业逆势增长 年底备货导致供需短期错配
国补离场 新能源车市场化竞争进入下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