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7 方大炭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方大炭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0月17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91.89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购买的最高价为5.92元/股、最低价为5.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257.5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和《方大炭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1)。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3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91.89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购买的最高价为5.92元/股、最低价为5.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257.5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1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2 平煤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平煤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0月17日,平顶山天
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87,817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41元/股,最
低价为9.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2,575,543.85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9
月 13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0月1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87,8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674%,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10.41元/股,最低价为9.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62,575,543.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7 安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第三十一条(三)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2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由于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现对截至2023年9月的回购进展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98)。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22 长鸿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鸿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2,380,414股的比例为0.1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08元/股,最低价为 12.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0,374.75元(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15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42,380,414股的比例为0.1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08元/股,最低价为12.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0,374.75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7 海优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优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 2023年 10月 17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4,667股,占公司总股本 84,020,211股的 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5.45元/股,最低价为 71.9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5,740.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 8月 3日、2023年 8月 9日、2023年 8月 12日、2023年 9月 1日、2023年 10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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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3年 10月 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4,667股,占公司总股本 84,020,211股的 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5.45元/股,最低价为 71.9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5,740.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7 甬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甬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10月 17日,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32,200股,购买的最低价为 20.35元/股,最高价为 21.1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8.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年 9月 13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4年 3月 1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2)。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 5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截至 2023年 10月 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32,200股,购买的最低价为 20.35元/股,最高价为 21.1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8.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2 嘉和美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和美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2,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购买的最高价为32.30元/股、最低价为29.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453,038.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嘉和美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52,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购买的最高价为 32.30元/股、最低价为 29.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7,453,038.8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7 友发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友发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33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667万元(含);拟用于可转债转股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66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333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57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2023年 5月 17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止 2023年 10月 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9,76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 %,最高成交价为 6.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31,980,341.12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股份 5,810,11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691632)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13,950,564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779792)用于可转债转股。


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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