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远洋0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洋地产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88828.SH 债券简称: 21远洋 02 债券代码: 188102.SH 债券简称: 21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5.SH 债券简称: 19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6.SH 债券简称: 19远洋 02 债券代码: 143666.SH 债券简称: 18远洋 01 债券代码: 122498.SH 债券简称: 15远洋 05 债券代码: 122401.SH 债券简称: 15远洋 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召开持有人会议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1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年 10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做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重大事项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计划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15远洋05”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计划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15远洋05”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国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持续与发行人进行沟通,督促发行人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由于两次持有人会议时间较近,请投资者关注两次会议投票时间、会议议案及投票邮箱,关注发行人发布的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审慎评估,及时决策,维护自身利益。如有补充议案,请于不迟于 2023年 10月 13日 22:00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发送至
GSZ15YY0501@126.com。
二、后续工作
国信证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发行人日常管理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国信证券将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远洋公司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88005037
债券代码: 188828.SH 债券简称: 21远洋 02 债券代码: 188102.SH 债券简称: 21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5.SH 债券简称: 19远洋 01 债券代码: 155256.SH 债券简称: 19远洋 02 债券代码: 143666.SH 债券简称: 18远洋 01 债券代码: 122498.SH 债券简称: 15远洋 05 债券代码: 122401.SH 债券简称: 15远洋 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召开持有人会议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1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年 10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品种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做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重大事项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计划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15远洋05”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计划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15远洋05”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国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持续与发行人进行沟通,督促发行人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由于两次持有人会议时间较近,请投资者关注两次会议投票时间、会议议案及投票邮箱,关注发行人发布的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审慎评估,及时决策,维护自身利益。如有补充议案,请于不迟于 2023年 10月 13日 22:00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发送至
GSZ15YY0501@126.com。
二、后续工作
国信证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发行人日常管理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国信证券将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远洋公司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880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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