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德影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景旭峰先生、凌红女士、翁筱枫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景旭峰先生、凌红女士、翁筱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李宗彦先生、李永明先生、项仲平先生、孔凡君先生的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宗彦先生、李永明先生、项仲平先生、孔凡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三、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均能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关于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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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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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项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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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孔凡君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景旭峰先生、凌红女士、翁筱枫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景旭峰先生、凌红女士、翁筱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李宗彦先生、李永明先生、项仲平先生、孔凡君先生的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宗彦先生、李永明先生、项仲平先生、孔凡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三、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均能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关于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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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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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宗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项仲平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孔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