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 中钨高新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钨高新(股票代码:000657)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1,397,378,1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1.2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0月17日
【18:36 中衡设计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衡设计(股票代码:603017)公布中衡设计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5,905,7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771,733.40元。
【18:01 宝钢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公布宝钢股份2023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2,262,200,234股,扣除宝钢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B883803228上持有公司股份 75,834,235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实际以22,186,365,9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40,500,259.89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2,186,365,999股×0.11元)÷22,262,200,234股≈0.109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96)÷(1+0)=前收盘价格-0.1096元/股
【17:36 锁龙消防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锁龙消防(股票代码:83357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85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665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6 商林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商林科技(股票代码:87140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95,630.5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2,61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522,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56 兴荣高科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兴荣高科(股票代码:83194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61,192,869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5.4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1 科理咨询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理咨询(股票代码:83705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7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7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93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1 亚锦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亚锦科技(股票代码:83080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52,583,431.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6,364,120.2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750,354,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993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70,000,360.63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5:51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3年 8月 30日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年 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9,347,520.5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861,197.4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5,316,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95,54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 78号)执行。
【15:51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8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5:51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8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中钨高新(股票代码:000657)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1,397,378,1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1.2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0月17日
【18:36 中衡设计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衡设计(股票代码:603017)公布中衡设计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5,905,7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771,733.40元。
【18:01 宝钢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公布宝钢股份2023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2,262,200,234股,扣除宝钢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B883803228上持有公司股份 75,834,235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实际以22,186,365,9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40,500,259.89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2,186,365,999股×0.11元)÷22,262,200,234股≈0.109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96)÷(1+0)=前收盘价格-0.1096元/股
【17:36 锁龙消防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锁龙消防(股票代码:83357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85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665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6 商林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商林科技(股票代码:87140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95,630.5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2,61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522,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56 兴荣高科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兴荣高科(股票代码:83194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61,192,869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5.4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1 科理咨询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理咨询(股票代码:83705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7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7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93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1 亚锦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亚锦科技(股票代码:83080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52,583,431.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6,364,120.2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750,354,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993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70,000,360.63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5:51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3年 8月 30日披露的 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年 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9,347,520.5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861,197.4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5,316,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95,54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 78号)执行。
【15:51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8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5:51 卓力昕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卓力昕(股票代码:87100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6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8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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