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英)9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黑龙江省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龙江意见》)以及《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以下简称《创新发展60条》)介绍有关情况。会上,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明焕介绍了黑龙江省如何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明焕。张春雷摄
李明焕表示,融资担保作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银行和企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抓手,具有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属性,在稳就业、保市场主体、支持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中关于“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的政策要求,将在四个方面聚焦发力。
强化融资增信支持。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4567”重点产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业务模式,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和服务范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加强“总对总”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客户风险评估互信机制,缓解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
创新融资担保产品。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科技创新型企业“轻资产、重智产”发展特点,不断创新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存货等质押类融资担保产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精准选取科技创新型企业客户,加大对拟上市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服务力度,创新“伙伴式”担保服务模式,坚持长期思维,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持续降低担保费率。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降低融资担保平均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三级再担保体系,指导省级再担保机构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业务纳入国担基金支持范围,引导和带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李明焕表示,近年来,黑龙江省积极推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52家,实现了市级机构全覆盖和县级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截至二季度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926.7亿元,同比增长24.7%。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为135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2.5亿元;支持47户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担保余额3.98亿元;为79户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8亿元。同时,去年6月黑龙江省启动实施的新一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通过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由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7:2:1的比例分担风险,帮助一批过去难以获得信贷融资的中小微企业得到了贷款支持。截至今年5月末,全省新一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投放金额218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1238户,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267户、贷款金额11.1亿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及时精准有效的融资支持。
李明焕说,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贯彻全省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切实加大对高成长性、知识密集型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为促进全省科技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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