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和通: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11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3年 6月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84,972 股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1.5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69,999,996.3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364,021.2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35,975.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6号)。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满足本次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跨境放款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跨境放款专户,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事项。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月内与独立财务顾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认为:公司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华泰联合对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11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3年 6月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84,972 股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1.5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69,999,996.3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364,021.2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35,975.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06号)。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满足本次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跨境放款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高性能智能车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跨境放款专户,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具体事项。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月内与独立财务顾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认为:公司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华泰联合对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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