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盛新能:凯盛新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4-014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聘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

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七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

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名。

3、业务信息

致同 2022年度业务收入 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555.70万元;本公司制造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6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

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1次。21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199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09年成

为致同技术主管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邱连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

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拟就 2024年度审计项目向致同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6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为 25万元),与 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

一致。如 2024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致同提供的的

相关资料,并对其 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

认为: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