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跃岭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经事后审核,该公告附件2部分内容需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4.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5.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6.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7.00 《关于修订 的 议案》      
18.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9.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20.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21.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      
2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2.01 选举赖德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 选举熊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填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4.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5.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6.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7.00 《关于修订 的 议案》      
18.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19.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20.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21.00 《关于修订 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 举票数      
2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2.01 选举赖德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2 选举熊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填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报告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7)。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