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1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龙凯丰电器厂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罚款370元。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佛山市南海区龙凯丰电器厂因接到客户订单,于2022年1月生产了10台台扇。上述产品经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4706.27-2008标准,依据内江市2023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截至2023年11月3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台扇已全部销售出去,没有库存。当事人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货值230元,利润30元。

佛山市南海区龙凯丰电器厂被罚款370元

佛山市南海区龙凯丰电器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佛山市南海区龙凯丰电器厂被罚款37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