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8日消息,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中(井)煤矿因违反多项安全生产法规,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警告并罚款40.5万元。

据公告内容,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中(井)矿在2024年1月23日的抽查中,发现其在瓦斯巷钻孔退钻时喷孔,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此外,该矿的瓦检员在交接班时,未在规定的工作面区域内交接班。查阅矿井《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等资料,该矿配备有67名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均未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此外,该矿还存在多处违规行为,如设计滞后、支护方式不符合规定、未执行工作票制度、安全设备无风、安全设备破损、安全设备数量不足、防火设施无法关闭、提升设备损坏、电器被煤尘覆盖、未将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监管监察部门等。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中(井)煤矿被警告并罚款40.5万元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中(井)煤矿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款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款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2条/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款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款3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12条/款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1条/款5项,构成了严重违规行为。因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合并罚款人民币40万5000元整(¥405,000.0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