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鑫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4人,所持(代理)股份 177,637,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187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722,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18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所持(代理)股份177,637,216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4.187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16,722,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1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所持(代理)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雷凤莲、毛志平、乐珍荣、刘明、余珍珠、彭玲、王甘英、冷玲丽、刘炳荣、邹蓓廷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2.00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提案3.00 《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提案4.00 《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提案5.00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7,637,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22,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简文宸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