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另类投资业务显露的些许问题苗头,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官网首次公布了针对4家保险资管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被处罚的4家保险资管公司违规行为有所差别,但也有一定共性,主要涉及另类投资业务问题。
多位业界人士表示,作为20多万亿元保险资金的主要管理机构,保险资管公司多年来保持了较强的稳健性和规范性。不过,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势日趋严峻、业务竞争加剧以及市场主体增多,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保险资管机构也需要更加注重合规经营,通过暴露问题检视改进,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违规情形并不少
根据上述处罚决定,被处罚的4家保险资管公司所存在的违规情形,主要涉及另类业务领域,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
其中,有3家公司被罚原因涉及债权投资计划业务,相关违规行为包括“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投后管理不规范”“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债权投资计划后续管理情况报告存在虚假陈述”“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
在针对信托计划的投资方面,这几家保险资管公司也存在比较明显的违规行为。罚单显示,相关违规行为包括投资的信托计划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投资非主动管理的信托产品、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等。
股权投资方面,某头部保险资管公司被监管部门指出,存在“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不规范”“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商业住宅”的问题。股权投资作为一项期限较长的业务,投后管理是投资中的重要环节,而商业住宅是监管明文规定保险资金不能投资的领域。在保险机构股权投资快速增长过程中,以上两个问题或具备一定的典型性。
除以上问题外,某保险资管公司还存在“保险资金运用未坚持独立运作,股东方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的问题。据了解,这家保险资管所属保险公司的股东背景是房地产,该保险公司也是业内存在违规“互投”行为的几家主要公司之一。
另类业务监管不缺位
在目前的20多万亿元保险资金中,另类投资占比约三分之一,这是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之外的业务,也是近年来为保险投资贡献稳定收益的重要业务。
其中,保险资金投资债权投资计划以及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已有十余年时间。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投向基础设施等实体项目的主要另类工具之一,投资期限相对较长,较好地匹配了保险资金的特性。
保险资管公司每年注册登记的债权投资计划规模,自2020年以来已连续多年达到8000亿元以上。据中国保险资管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末,保险资管机构累计登记(注册)债权投资计划2698只,规模达5.34万亿元。而根据各机构的自评估情况,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28家保险资管公司有23家具备了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的管理能力。
除了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也是保险资金在另类业务上的主要投资品种之一。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发展报告(2023)》数据,截至2022年末,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为1.34万亿元,已较2020年峰值缩减约3000亿元。不过,信托计划仍为险资配置的第一大类非标金融产品。
此外,股权投资是近年来保险资金重视有加且被鼓励有序开展的业务领域。监管部门通过“放、管、服”改革,2020年出台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新规,放开险资直接参与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鼓励保险资金发挥长期优势,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为实体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提供多层次资金支持。
值得提及的是,随着股权投资政策放宽,市场也出现了乱象的苗头。据了解,个别保险机构通过股权投资这一形式,突破既有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投资了原本不能投资的资产,或变相实现套取保险资金、掩盖投资损失、进行利益输送等目的,埋下风险隐患。为此,上个月监管部门也组织保险公司排查了股权投资情况。
更加注重合规经营
此次4家保险资管公司集体被处罚,受到了业界较高关注。有保险投资人士表示,保险资管公司在各类资管机构中仍相对稳健,近年来出现的风险和乱象整体较少,不过也不代表行业完全没有问题。
此次保险资管公司被罚,也让行业意识到了监管从严的趋严。根据上述处罚决定,在此次监管部门首次批量处罚的保险资管公司中,处罚对象不乏国有头部保险资管公司,且处罚金额也较高。
此前,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他提到,将严格执法敢于亮剑,深入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把板子真正打准、打痛。
保险资管业相关人士表示,在严监管、防控风险的金融监管环境下,保险资管业要更加注重合规建设,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行业风险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