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租房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有数据显示,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40%以上。

  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通报在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中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近年来,有关部门聚焦问题、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治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多地新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北京、上海先后出台住房租赁条例,为大城市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业、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有益参考。

  加强对住房租赁行业的监管,明确权责是基础。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划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维护各方权益提供了保障。例如,在房屋出租要求方面,明确建筑、面积、室内空气质量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中介是租房的重要渠道,管好住房租赁行业,规范中介服务是有效抓手。在企业经营方面,一些地方对住房租赁企业主体登记、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登记备案以及资金监管等提出要求。一些地方还对二房东的市场主体身份进行明确,并要求其收取的相关租金要纳入监管专用账户。

  说一千道一万,保障安全是底线。如今,一些城市出现了隔断房、群租房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租赁模式。及时制定新规及细则,消除监管的模糊地带,为基层治理提供准确依据,才能有效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让更多人租得起住得好(人民时评)

  从更宽广的视野来看,治理租房市场问题、切实保障租客权益,还需正视大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这一问题,并想方设法增加有效供给。近年来,我国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十四五”时期,国内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将使更多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许多来到大城市、生活在大城市、奉献在大城市的人,内心渴望着“万家灯火,有我一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定能让更多人租得起、住得好,托举起更多人的安居梦。

白之羽

【编辑:吴涛】